苏文颖称,目前中国现有的刑法罪名还不能充分打击性侵儿童行为,同时一些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量刑等与国际相比,对儿童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而近年出现的一些利用新技术手段针对儿童的犯罪,是否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经验进行立法完善,也值得研究。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多地出台落户新政策,释放了什么信号?》此前,英拉因“大米渎职案”逃离泰国超4个月。泰国最高法院原定于8月25日对大米收购案进行宣判,但英拉以身体不适为由没有出庭,法庭随即发出逮捕令。随后有报道指,英拉已经离开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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