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张越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隆基泰和实业集团等单位和郝荆州等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宜上谋取利益,张越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查封、扣押。
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孙某、刘某等10名酒托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3号》李芬提供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文号为[2017]湘行申19号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其内容显示,湖南省高院认为,李芬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湖南省高院裁定:本案指令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